因前些日子有與前車撞上,導致前車後保險桿脫落,這方面已經有給保險公司處理,那後續的工資賠償,車資賠償方面要如何跟對方清算才不會被框一筆...問題如下~1.工資賠償是否要附上對方的,薪資證明、當月請假證明表、扣繳憑證(這個是否也需要)2.工資賠償的項目是賠償車禍當天的事假所被扣的薪資嗎,如果他事後又請事假跑去修車廠領車,那這一天是否也要索賠給對方呢3.車資方面是否就請對方提供收據,或是和解時就上網查詢好路線與上班來回的車資價格後直接寫在和解書上呢不知有人可以回答嗎,謝謝!
因有跟保險公司確認過,工作的薪資賠償沒有人員傷亡所以他們不會理賠所以我可能需要了解一下大概如何去賠償對方..例如:如果禮拜一車禍,他可能也請了當天一整天的事假,這部分的薪資損失賠償我可以接受,那後續對方自"自行"在禮拜四請事假去車廠領車,那這一部分對方跟我索賠的話,我該賠償嗎 ?
repairgemini wrote:感謝您的回答,那我...(恕刪) 對方如果請的是事假而不是特休且有公司開立的官防(蓋章)證明,再提出當月薪資所得確實因此短少可以列入求償範圍不過對方也必須提出為什麼取個車要請到一天假的說明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想多要錢不是不行只是車禍這種事在法官面前就是白紙黑字的合理收據跟證明才要的到他能說服法官就會判賠而且單純車損其實大多是把車修好就結束了其他的幾乎不會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