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為民服務是義務還是義行?

大約3年前,上次選舉結束後,我誤打誤撞,被推為自己鄰上的鄰長,算是很年輕的鄰長(其他鄰長都是50~80歲),當鄰長除了發一些政府的資料,關心弱勢,其實也沒什麼事情,偶爾自己鄰路燈壞了,道路不平,直接打1999,感覺比通報里長效率更快一些。

最近或許是選舉又快到了,有一點感覺就是政府做事變很積極,

我住的鎮上,在FB上有大約6萬人的社團,近期有人在討論一條圳(溝渠),某一段有很多垃圾已經很久了,都沒人處理,討論中,有人提到公所,有人提到水利會,還有人提到區長不是民選,其實都不做事,還有人問區長是誰?

或許是有看到FB上的討論,過沒幾天區公所就派人去清理,清理完畢後,就希望各鄰長幫忙宣導是公所區長指示清除。

政府機關為民服務是義務還是義行?

我莫名的思考很久,對公務員來說,這是本分,也是分內事。所以是義務。

但,做了一件事,就要大家宣傳區長為民服務,好像就是區長的義行。

他們似乎都搞錯了,

引用宋太宗趙光義寫過一條銘訓:“爾俸爾祿,民膏民脂....”說的是,作為政要,你所拿的每一分錢,每一份薪水,都是民眾的血汗錢。(節錄網路)

我想像,有一天地方能遇到好的官員,而不是選舉到了,才會關心地方的官員,平時就會四處尋看,微服出巡,而不是等到大家討論,民怨四起時,才來關心。
套句共產黨的話,為人民服務
smolerun wrote:
大約3年前,上次選...(恕刪)

smolerun wrote:
大約3年前,上次選...(恕刪)

套句台灣政黨的口號,落實地方自治法。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smolerun wrote:
引用宋太宗趙光義寫過一條銘訓:“爾俸爾祿,民膏民脂....”說的是,作為政要,你所拿的每一分錢,每一份薪水,都是民眾的血汗錢。(節錄網路)



義務是做了..自己明白就好..

義行是做了..希望別人知道..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活在別人目光中..一方面我們看待自己..另一方面也看重其他人對我們評價..




偶如果有錦衣穿..肯定不夜行....勢必光天化日下過市招搖..
smolerun wrote:
大約3年前,上次選...(恕刪)


鄰長

我想想.....當時薪水每個月1500元吧,還是1200元?

平時沒什麼事,

有政府的宣傳單,幫忙張貼。

遇到選舉,幫忙發選舉公報和通知單。


遇到特定的候選人,還要一起去遊街造勢。
用選票來反映,速度應該很快,尤其選票數量多,到場關注的政客層級會拉高.用人民訴求來反映....應該不會有反應.政府都在拚選票的不是嗎,根本不是拚民生,更不是拚未來,老百姓早就看破了不是嗎?
阿公鐵蛋 wrote:


鄰長

我想想....(恕刪)

鄰長一個月1000元的車馬費。
老百姓認為是義務,公務員認為是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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