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費就是這樣,台電進到一般正常的房子,都是一顆電錶(分樓層可能有好幾顆電錶),一顆電錶就是一個電號,台電依電號收錢,本月抄表度數-上月(或上兩月)抄表度數,對應電價表,就能得到電費。

舉例來說,一般住家都是兩個月抄一次表,假是本次抄表是12345度,上次抄表是12145度,表示這兩個月用電度數是200度,
去查電價表,每月用電120度以下不分夏月或非夏月,都是1.63元/度,兩個月就是用電在240度以下,都是1.63元,這次用200度,所以電費就是200度*1.63元=326元。如果有申請電子帳單,還可扣5元,如果這次用電比去年同期少用電,又可少扣84元。
但如果本期用電750度的話,繳給台電就是:
第一段240度以下為1.63元
第二段(以非夏月來看)660度-240度=420度,每度2.1元
第三段(以非夏月來看)750度-660度=90度,每度2.89元
所以是 240*1.63+420*2.1+90*2.89=1533.3,也就是總電費為1533元(四捨五入)。
租屋處目前一度算5元,如果那個電號每月用不到701度電以上(夏月),其實電費價差都被房東拿去了。但不要忘了一顆電錶一個電號,如果還有分電錶(例如一個電表後面有5間房間有五個分電錶,每顆分錶如果都用200度,總表就是1000度,早就超過701度了)。
最合情合理最公平的算法就是,總電費依每戶用電比例繳電費,而不是一律每度用5元收費。
以上電費計算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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