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高速公路,開始下大雨 前方的車就開警示燈 我老婆就說我為什麼不開 我就說為什麼要開 前方的車子全都開了 那我就說,交通規則有規定到嗎? 高公局或警廣有鼓勵這種作法嗎? 他說這樣後方的車才看的到你呀 我就說那如果真的發生了事故呢 沒人知道,因為大家都在開閃燈 而且變換車道時也會沒人看的清楚對方打的是方向燈還是閃燈 然後我老婆就一直盧說,你再不打警示燈 後方的車子就要撞到你了 而且全部的人都打了,你打會死哦 一直盧一直盧 害我真想唱兒歌三百首給她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