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綠燈走斑馬線時被被右轉來車撞到
當下對方沒馬上下車,我站著回頭看了一下他才下來(可能是因為我沒被撞倒),下來後問有沒有怎麼樣,我下意識說沒有(認定有怎麼樣是受傷很嚴重那種…)然後他說被擋住什麼的有怎麼樣再跟他說,他說有車牌,於是我就記了車牌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也不知道要留下電話跟馬上報警QQ

後來當下覺得沒很嚴重所以沒直接報警,事情發生是早上,下午時就被家人拖去看醫生,還有警局。

然後現在還在找對方…是想談醫療費用部份,警察說當下應該就要報警,而我也上了一課,但現在問題是警察說他是掛車行(對方開計程車),如果打去問車行找不到最壞情況是幫我做筆錄告車行…但我有點不太懂這個意思(為什麼掛車行找不到?掛了不是有留他的資料,還有為什麼是告車行?)

現在週末,車行沒開。
所以又要等星期一通知,等待之餘在想最壞打算怎麼辦 ,如果真的找不到 大家建議我告嗎?
因為我也沒到受傷很嚴重地步,告應該也很麻煩吧?
有經驗的人能分享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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