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網購買了一個小東西60元,加上國際運費全部71.96美金,想說換成台票不過2千多元,雖然有看到網購2千元以上就要課稅的新聞,心想應該不會這麼衰,沒想到真的中了,剛通知要補195元的稅,今年就只買一次,也不是天天在網購的業者,看來政府真的很缺錢呀....
森元 wrote:從美國網購買了一個...(恕刪) 經財政部初步研議後,有關扣除額檢討,決定就高所得者用來節稅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的現金捐贈來進行檢討。數位經濟稅制,財政部指出,境內電商出售的商品每筆都要課稅,海外網購商品進口金額只要2,000元以下就免稅,實體店面一毛錢稅都跑不掉,而網路交易卻能輕易閃避課稅責任,這些都是不公平的其實前兩個是煙霧彈 ; 後面那2000才是標的那個高所得會把27W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看在眼裏更何況 ; 現金捐贈換肉率已經低到沒用了
森元 wrote:從美國網購買了一個小東西60元,加上國際運費全部71.96美金,想說換成台票不過2千多元,雖然有看到網購2千元以上就要課稅的新聞,心想應該不會這麼衰,沒想到真的中了,剛通知要補195元的稅,今年就只買一次,也不是天天在網購的業者,看來政府真的很缺錢呀.... 一年中一次還好啦以後在台北市停機車,可能就要天天被好幾次課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