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有一個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我的爸爸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幾乎沒有在負擔家中生計
全由我媽媽扶養我們兄弟姊妹
爸爸長期住在北部地區,而且有另一個家庭(雖沒登記但也生了兩個小孩)
在我大學之前媽媽因為顧忌爸爸一直不負起家中一家之主的責任
所以遲遲未跟他辦理離婚手續
後來因為實在受不了(爸爸喜歡賭博會跟親戚朋友借錢)
為了求切割所以選擇在我大學時與爸爸辦理離婚
這段期間爸爸主要都住在北部很少回來
而且因為房子是媽媽的名下所以他也不得其門而入
現在因為爸爸年紀大了,有時會用各種理由開口向我們要錢
我們因為知道爸爸要錢的目的都不是用於正途
所以只能跟他說現在自己有妻小要顧,所以實在沒辦法
但我們兄弟姊妹總是會擔心
哪一天我爸會不會用遺棄罪來告我們子女們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遺棄罪可以成立嗎?
可是明明爸爸從小就拋家棄子而且又有另一個家庭
這樣我們為了自保能不能也告他遺棄罪呢?

煩請各位版大提供寶貴意見
謝謝!!!
文章關鍵字
請參閱
解說

但是要收集舉證, 如何離棄與沒有對子女照顧.
最後要注意反而是是否有繼承問題, 尤其是當有債務發生時.
謝謝大大的建議
舉證的話媽媽絕對是一位最大的證人
因為這30多年來身受其害
另外大大說的繼承債務
現在不是可以拋棄繼承嗎?
我們這些子女針對爸爸繼承
應該都會選擇拋棄繼承
這樣是不是就ok了呢?
謝謝您!
sassywanders wrote:我們兄弟姊妹總是會擔心
哪一天我爸會不會用遺棄罪來告我們子女們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遺棄罪可以成立嗎?
...(恕刪)


〉〉〉

不用擔心啦

你父母離婚,子女的監護權及撫養

都由你母親負責

所以父親應該已放棄親權

自然你們兄弟姐妹也不必撫養父親


遺棄罪前提,應該是指無自救能力之人

所以你父親如果好手好腳

只是不工作丶不學無術

也沒有適用無自救能力


現在民法都是限定繼承

你父親沒有財產,自然子女也不需要做什麼動作

不需負擔父親生前債務


所謂継承,是你父親死亡,才有所謂繼承

人還好好的,沒有拋棄的問題


謝謝大大的分析
不過若是父母離婚時我們已經成年
沒有監護權的問題 這樣會有影響嗎??
謝謝您!!

念及生你,每月給他3千吃飯(匯錢留下記錄)
再多沒有,他告不成的
sassywanders wrote:
大家好:我有一個法...(恕刪)

幹嘛被動?
你可以主動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就好了
估狗「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就有很多資料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