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有一個生活上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01.本人的哥哥與母親同住,我自已與妻子及2個小孩則住在別處。
02.哥哥約已50歲了,無工作,是目前社會上所稱的啃老族,萬幸的是沒有暴力傾向,但是已有一屁股的卡債。
03.在哥哥的手上已敗掉了一間公寓、一間小套房,家父已幫還1-2次的卡債,煩不勝煩。
04.另哥哥目前常住在「療養院」中,但也是不完全失能。
基於上述的絛件與因素,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01.因不想哥哥再向銀行借錢,目前有一種「監護人宣告」的方法,能滿足這問題嗎,或是有其他的方式。
02.上述的絛件,能辦理到何種等級的。好像有2種。
03.若辦理「監護人宣告」,身為弟弟的我當「監護人」,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如未幫忙還債,會有人來我的家裡來鬧事等等。
04.若辦理「監護人宣告」,是不是能達到不讓哥哥「單獨」再向其他的銀行借錢。若是地下錢莊呢。
05.若辦理了監護人宣告,哥哥還有那些的權益會受到限制與規範。
以上的問題,還煩請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