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似乎很多人都曾經準備過國家考試不管有沒有考上而國家考試大多數科目都有法科不管多寡多少都有而要準備考試就算佔比很少仍然要花時間去準備假設曾有100萬人準備過國家考試(我認為實際數字應該更高)那就是23分之1的國民唸過一點法律基礎常識的書比例算高吧那為何新聞底下的留言討論區還是給人一種99%都法盲的感覺比如交保以為無罪羈押以為有罪連刑事的基本常識都沒有這個問題我想很久了希望有人能分析解答
ROCN wrote:我覺得似乎很多人都...(恕刪) 應該是故意的,就是要引樓主這樣有料的人出手,故意裝不懂在激躲在鍵盤不敢出聲的樓主啊現在樓主發問算是成功一小部份了,再來需要樓主指出不合理之處讓各方躲在鍵盤的有能之士一呼百應來形成另一股網軍為社會發聲
ROCN wrote:我覺得似乎很多人都...(恕刪) 應該不是認為交保無罪而是認為這種爛人憑什麼可以交保就是過於容易交保才會有一大堆的通緝犯犯案沒落網被通緝的應該是少數法官大人好像認為叫他回來坐牢他就會乖乖回來一樣再說了考公職,誰考刑法啊
不能期望新聞底下回文的都有法學常識,聽說比較有邏輯理智的人不看新聞,大多上ptt與01。話說,準備國家考試就會有基礎的法律常識,應該算是貪污之類的刑法,羈押、交保應該算是刑事訴訟法,公務人員非法律相關的會唸訴訟法嗎?請了解的考生解惑,謝謝。
ROCN wrote:我覺得似乎很多人都...(恕刪) 讀書識字(理論)和融會貫通(實務)是兩回事~~否則怎會有一堆法官給出 "可教化" 判決你問他可教化如何執行,除了打高空/嘴砲/幹話一堆以外有啥實際作用。
除非是有修過相關課程的人會比較有概念國高中的公民課程還不足以細到這種程度不能責怪人民,更多的是連公民課程都被拿去上其他學科的一代或根本沒有上過幾堂公民課歐洲教的是思辨 台灣是記憶上過就忘很正常民眾憑印象貼標籤也不會只有台灣這樣舉世皆然!
不是認為交保無罪而是幾乎不可能無罪的情況,只在於刑度輕重那這種爛人有必要交保嗎?今天的新聞北市夜店殺警案首波發監 6被告未到案過於容易交保的制度,對治安有任何好處?只是通緝犯名單又增加幾個人而已警察又要再重新抓一次而已老百姓不氣憤才怪吧明明就抓到狼了,還硬要放回羊群?罪犯有人權,難道善良老百姓就沒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