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與家裡小朋友聊天時, 提到他的教授有提醒, 通常簽署文件日期時間時, 因美式格式是 "月,日,年", 常見到將西元年簡化只寫末兩位數, 譬如去年的 Jan,03,2019 寫成 Jan,03,19 的所在多有, 就算有人事後故意在後面加兩位數, 譬如加上 80 成為 1980, 因為是往前推很多年, 容易讓人知曉是有問題的, 較不會出現爭議; 但今年不同, 各位在簽屬文件需要附加美式西元年月日時, 務必要將西元年四位數寫全, 以免被他人在 "20" 之後加上其它位數就有得吵了.
山賊 wrote:
前天與家裡小朋友聊天...(恕刪)
文件本來就要比較嚴謹不是嗎⋯
一般簽屬日期, 除非欄位不足, 否則一般都是簽全年份
喬大叔 wrote:
文件本來就要比較嚴謹不是嗎⋯


您沒這麼做, 不代表絕對不會有人這麼做; 嚴謹當然比較好, 但是就因為有人採用如此寫法成習慣, 所以才要提醒大家呀, 沒人這麼寫當然就不須提醒啦! 底下連結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Anatomy of a Check

就上面例子, 今年 2020, 若依照那個支票中, 2003 年只填寫 03 的方式來寫成 20, 是不是很容易在不塗改的情況下, 在後面添加數字? 那就有得玩了.

所以才有州警特別提出警告:

Don’t Abbreviate 2020 When Signing Documents, Maine Police Say
JasonStock wrote:
一般簽屬日期, 除非欄位不足, 否則一般都是簽全年份


對呀! 我也都是如此做, 只是有的人寫兩位數習慣了, 因此不當一回事, 認為是大驚小怪的也大有人在.....
我比較困擾的是台灣有人美式 有人用英式
月日年
日月年
搞不清
我是都寫Jan.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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