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4月30日向某店家買相機,店員說要調貨需付訂金3000,我當時付了訂金. 結果過了兩個禮拜,
還是沒拿到相機. 我跟店員說相機不要了 , 把訂金還我,店員說要回報公司叫我明後天再過去.
請問如果店家沒還訂金或還我全部訂金該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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