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在fb二手市集買了台主機,賣家號稱是i7等級,但不知道詳細型號,而我請賣家po主板照片,即可看到是六、七代的腳位(1151),所以特別問了,是否確定是i7的cpu,是的話我才要收,賣家肯定回覆"確定",結果面交回家後立馬測試,結果cpu是g3930,這兩者的天差地別懂電腦的肯定清楚,於是我馬上質問賣家,並給予一天處置時間,不然我就要去報案,結果沒有任何解釋及溝通就把我封鎖,而我認定是被詐騙了,於是當天就報案了,搞到半夜一點,並把報案三聯單用我老婆的fb傳給賣家,隔天一早賣家才解開對我的封鎖,並私我說"麻煩請寄還給我,我再匯錢給你",以上都有完整的對話記錄,我也做了兩次筆錄,結果等了三個多月後就收到了"不起訴通知書",若要再上訴的話還得10天內寫理由寄回地檢署再審。本來我是找好格式準備要再繼續上訴,但我媽一直叫我不要再搞了,當破財消災吧!雖然預估損失金額不大約4000元,但這就是詐騙啊!
風過了無痕 wrote:
若要再上訴的話還得10天內寫理由寄回地檢署再審。本來我是找好格式準備要再繼續上訴,但我媽一直叫我不要再搞了,當破財消災吧!雖然預估損失金額不大約4000元,但這就是詐騙啊!
並私我說"麻煩請寄還給我,我再匯錢給你",以上都有完整的對話記錄,我也做了兩次筆錄
努力這麼久了
千萬不要放棄
堅持住啊!!!!!!!!!!!!!!!!!!!!!!!!!!!!!!!!!!!!!!!!!!!!!!!!!!!!!!!!!!!!!
就差一步了......................................................................................
風過了無痕 wrote:
今年三月,在fb二手...(恕刪)
照不起訴書內容,檢方勸你改告民事債務不履行啦,刑事這邊沒什麼希望。
刑法有所謂謙抑性,科普一下:
刑罰係以國家嚴峻之強制力為後盾,對於犯罪科予制裁,動輒剝奪人之生
命、自由、財產,故應本於謙讓、抑制之本旨,在必要、合理之最小範圍內為之,
唯有在對不法行為如以民法、行政法之規定予以處理,尚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及
公平正義時,始將該不法行為規定為犯罪而科處刑罰制裁。易言之,國家應在最
小範圍內選擇最有必要之不法行為作為動用刑罰制裁之對象,如果不法行為在
「量」或「質」上屬於相對輕微,即應考慮不以刑罰作為制裁之手段。
也就是說,就你的遭遇而言確確實實是你受委屈,但這種程度還不足以發動國家力量施與刑罰,檢方那邊從各種事證的判斷就已經擋下來了,比方說人家也照相,也說他不太清楚,主觀上的詐騙故意很難證明,充其量就只是說話像放屁,這樣刑法詐欺的構成要件不容易被認定該當,當然說話像放屁如果金額夠大或是牽涉的人事夠廣,有機會成罪的,但顯然你這幾千塊損失不夠強大到說服檢方。
民事可以求償,但考慮時間成本,看你啦,是我就網路公審一下出出氣就好,搭上自己的寶貴時間,不值得,希望你能想開點。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