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月底又一個在臉書社團上說要告我,昨天終於接到筆錄電話去做筆錄,連警察都說這個人就趴啷心啦~~
起因是這個社團的這一篇發文




A女說完言論,B女回覆,接著告我的C女出來跳針,就跟B女吵起來,中間據說跳針C女有開嗆並刪文,反正我就是回覆B女的留言說這個地區這種素質的人很多啊,沒品的講話還很大聲
好啦,跳針C女覺得我對他損害人格提告我妨害名譽,並私訊我了,我就開始在私訊跟他聊




光第一個,我的留言是說:覺得自私的人通通去住透天沒毛病,跳針C女說我這樣是罵人有毛病我就已經黑人問號了......我不覺得我有針對誰,我也的確泛指這地區這樣素質的人很多,我也是回覆B小姐,所以私訊我並沒有跟他道歉,我只是解釋我的立場,但顯然他聽不進去,解釋完我要解釋的我就封鎖他了
過了一陣子,他又公開在社團討論串下方留言


開始說我私訊道歉、然後又繼續嘲弄,說我嘲弄他編故事這種我根本沒說過的話(我甚至沒跟他道歉)
所以昨天做筆錄完我就順便把這部分一樣告他妨害名譽
雖然我知道兩邊都告不成,但是因為上次經驗,不起訴書上會記載被告的詳細個資、但原告不會,所以我也想讓他變被告,這樣我也可以拿到他的詳細個資互相一下,等待開庭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