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大概半年前因為遊戲交易關係,我的銀行賬戶被拿去三方詐騙利用,導致變回警示賬戶,前陣子結案拿到了不起訴判決書,解除警示賬戶了。
但是因為賬戶曾經被拿去利用過,擔心詐騙那邊已經有我的賬戶帳號,還有可能會被再拿去利用,所以想把這個賬戶的錢轉到其他賬戶後銷户,雖然可能只是我擔心太多。
因為發生詐騙的事情,家人也建議我把一些已經沒用到的賬戶順便銷户銷一銷。
想問的是,因為曾是警示賬戶,銷户的部分會被特別過問嗎?還有如果之後需要再用到這些銀行的話,再去開一次户能夠成功嗎?
勞煩有經驗的前輩們能夠解惑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