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商去付款取貨,超商的小妹收了老納的錢後收銀機結帳了,見老納尚未留下實名制,手上拿著錢一付不留個資不給貨也不找錢給老納,一直說要留個資才能拿走。 她不知道如果老納要搞她,只要轉身出超商打電話報警說超商店員業務侵佔,她等會就要去派出所作筆錄了。 法律本身就是一碼歸一碼。
我認為不構成,因為店員並無侵占之意圖而且現在是非常時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會遭罰款,抓很緊,店員可以主張自己是阻卻違法意思就是說,店員主要目的只是要客人配合落實相關法令,避免店家 或 客人受罰,並不是要侵占他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