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述我一個朋友前陣子發生的車禍事件


朋友所保的保險公司告訴他 對方要求理賠60萬
對方說如果保險公司殺價不願賠對方要求的全額
剩下的差額可以要求我朋友自行吸收嗎?


第三人的保額好像是150萬
朋友是說差額部份他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負責去跟對方談嗎?

如果我朋友也不願意拿出差額或其餘金額
可能就無法達成合解 要走法院了

我想這60萬一定要有實支實付收據或證明吧
或是需要哪些其他條件才可以達到對方要求的理賠金額?

麻煩熟悉這方面的大大解答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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