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發廢文
不要把我關起來
我不想跟上次一樣進城關30天
文章關鍵字
精神病患強制送醫(緊急護送就醫)的條件為何?


1.當發現民眾出現干擾行為,應先通報110或119處理,並通知衛生局。
若該民眾為疑似精神病人且有自傷、傷人行為或之虞時,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 條,由警察、消防及衛生單位會同家屬護送至「指定強制就醫責任醫院」就醫,上班以外時間、例假日由警察與消防單位會同家屬送醫。緊急時得先送醫治療再尋家屬,若獨居之個案以當地村(里)幹事為保護人。

2.若該疑似精神病人無自傷、傷人之虞時,警察、消防單位不護送,由家屬自行協助就醫。

3.若該民眾非精神病患,判斷屬於犯罪行為、酒醉、社會滋擾等,則由警察單位依相關法規辦理。

若有其他問題也請聯繫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為您服務喔。
貓仔仔cat wrote:
我沒發廢文不要把我關(恕刪)


都關過了
仍不見自省
無教化之可能
該住院的去住

要吃藥的快去

被關的別哀叫

正常零一的日常
通常是正常的相反.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輪子吠文
~我以為我可以~
請問要怎麼檢舉才有用 請各位大大回覆
~我以為我可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