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不意外
30公分 wrote:
台女不意外(恕刪)
雖然那位女生謊報被搶劫不可取(畢竟這牽涉到刑事案件),
但是如果女生所言屬實,
那位男生事前答應給見面費,事後卻反悔,
甚至從影像判斷,
最後男生或許是因為那位女生想跟他討見面費,
於是就化身為"趙那杯",跑得比美林還快,
這種行徑,說實在的也沒多高明啦。
既然答應人家了,不是就應該負責到底嗎?
事前以金錢來誘使女生出來跟你見面,
事後卻又不認帳,
這算什麼?
如果他面對感情都是用這種態度的話,
可能也是渣男一枚,
做不到就不要答應人家嘛,不是嗎?

簡言之,
兩位都有錯,都該各打50大板。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