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如果每年都花300億補貼租屋,要是拿來買二手屋當公宅出租,不知效益如何?
有人數學好嗎?來算算
與其補貼租金

還不如努力做好平穩價
讓所有人有感

還不如想辦法讓所謂外銷好棒棒的企業為員工加薪


路上結束營業的商家越來越多
店面招租的布條明顯增加
這些都是台灣每年稅收的主要來源之一阿
會不會查房東稅?
那到底會幫到建商財團或一般房客?
若是每年買進6千間房屋當公家出租宅,應該很有穩定的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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