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壞了好多年
物價又飆漲
能多個十倍券也是好事
至少是自己花掉
不然也是被亂花或是汙掉
有個老闆跟我說過,我覺得說得滿有建議性的
可是如果真的要發
應該強制規定兌換只能佔開發票營收的百分比
整體營收(集團營收)越高的百分比就要降越低
(營收越高表示越賺錢,既然賺錢還蹭什麼券)
收走的那些券,不能兌換,自然就會在流出來市面消費
因為之前兩次都被大企業拿走
真正想救的小商家幾乎沒被救到
所以才會有商家一直倒
更要規定不可出現類似儲值的手法把券都撈走
超商上次就把市面很多券都給收走
這樣對整個市場是絕對不利的
想讓台灣景氣變好
需要全面性消費
而不是集中性固定幾個一直賺一直爽
應該讓人人有錢賺,賺錢的人也敢出來花
才能整個帶動起景氣氛圍
上次就是因為大多數的券被集中
所以效果才會比第一次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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