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數個月 房東不退押金 且持假報價單敲詐偽造修繕事實請我賠償
後來向報價單廠商證實該 該完工日期是在我承租日之前就完工
一、報價單日期是在我承租期間開立的---->但房東當時是表示退租後發現屋況造成損壞 明顯不合理?
報價的日期 我都還沒退租
二、完工日期是在我承租之前已經完工的---->明顯更不合理 沒進住之前的修繕 我負責?
目前房東除了拒還押金 還表示不處理 不回應
員警表示就現有相關資訊已涉及偽造及詐欺
請問
一、房東此行為是否如員警所述已構成偽造及詐欺?
二、換成是各位 會給予房東多少天時間不回應就報案處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