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交通規則在職業這一塊訂到很難遵守
讓大部份小黃公車物流車的司機都幾乎做不下去
那
不就缺工囉嗎
並且
叫做台灣人不願意做
不就能光明正大的引進外勞當司機囉嗎
仲介跟業者又能繳政治獻金
司機能繳罰款
國庫跟私人都賺錢
如果外勞來表面看來有賺錢
之後又一堆罰單
再把錢回收回來
不高興就換一批外勞
那
有沒有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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