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建議別主動提供行車紀錄器,免得吃上罰單

日前與機車發生擦撞,從我的行車紀錄器開出來,雙方都是搶快闖紅燈了
對方急煞車機車倒地滑行撞到我的車尾
對方只有腳擦傷不嚴重,不須救護車,
我還是有報警,結果來一個兇巴巴的女警
一直叫我與機車私下和解說不和解又要去做筆錄浪費時間,下次車子保險費增加等等,機車騎士可能也自知理虧傷勢也不重,問我要我私下和解嗎??
我直接告知我有保險,可以賠你接下來的費用,還是去拿三聯單吧~~
接下來女警開始口氣不佳,催我們趕快到指定的分局裡做筆錄

接下來就是問我有沒有行車紀錄器,我就乖乖的交出了
他就生氣地說:你們兩個都違規了,我會直接開單,收到單子趕快繳不要申訴之類的話
又說因為之後你們要是要申請肇責鑑定,他收通知還要重開一次罰單
這樣他很麻煩,
就這樣聽他@#$@%^#^一堆

後面我跟保險員討論(新安東京 有人員到場協助),他說後續只要對方同意和解,保險公司不會申請肇責鑑定,警察就應該不會開單了~~~

果然了幾天收到罰單了~~這女警沒在開玩笑~~~1張闖紅燈1張未依規定轉彎(應該是未禮讓直行車)

問題來了~要是當場我沒提供行車紀錄器,就沒有死無對證,沒有人知道闖紅燈,最多是未禮讓直行車
感覺以後知道理虧就不交行車紀錄器~~~~至少不會自爆罰單
看來版主第一次車禍
警察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就結案。
你管她怎麼說
全部照程序來走
有保險還需要省和解金嗎?

你的保險員也笑了,省一件事情。
一場事故看出,二個人得利,二個苦主。

下次記得全部照規則走,你就會發現,上次被唬了。
我覺得要先自己看過影片
沒有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
再交影片
萬一有不利的情況時
可以告訴警察機器摔到
記憶卡無法讀取
當然年輕人會覺得萬無一失是正常的
女警沒有兇巴巴的話
每個人都想把她
人帥就算了
偏偏都是不帥的
人沒事,車禍如有違規事實 都要先開單。
sky1979 wrote:
日前與機車發生擦撞,...(恕刪)


交通事故 小條的如果叫警察來

第一件事情就是開2個人罰單

像 妨礙交通、超速之類的罰單...

沒什麼事的話 雙方講一講就算了 要賠的賠一賠 各自離開 不要叫警察來比較好
抱歉我人傻問一個傻問題
有保險對方要和解的話,
是要到警局做筆錄及事先通知保險公司才可以嗎?
警察的立場怎麼可以教唆他人如何抉擇?
樓主太嫩。
是我就直接投訴這位員警,讓她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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