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婆才是正式的監護人,那為什麼前保母想領養剴剴會被社會局拒絕?為什麼剴剴的後續都是由社會局跟兒福聯盟主導,家人跟前保母想去看剴剴,還會被拒絕?但最後死亡還是要由醫院跟外婆報告?
這個案子因為人神共憤,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所有的細節與前因後果。每一次虐童案都說希望不要有下一次,但總是還會有下一次
,所以這一次拜託不要再雷聲大雨點小了,該釐清的都要釐清清楚,才能夠有目標去改進。
,所以這一次拜託不要再雷聲大雨點小了,該釐清的都要釐清清楚,才能夠有目標去改進。
yolandawangminicat4446 wrote:
這個案子因為人神共憤,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所有的細節與前因後果。每一次虐童案都說希望不要有下一次,但總是還會有下一次,所以這一次拜託不要再雷聲大雨點小了,該釐清的都要釐清清楚,才能夠有目標去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