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道直行被右轉轎車撞
(紅色圈圈處為車禍地點,黃色是對方靠著右邊行駛,紫色為我的機車行駛在機車道上)

04/15在此處發生擦撞,無監視器也無行車紀錄器 (兩間店家都只有照門前)
原先這台車開在外車道且靠右行
騎在機車道的我在他的後方觀察一下他並沒打方向燈便繼續直行
餘光掃到他在右靠有按喇叭 (此時依然沒打方向燈)
接著就發生擦撞。
我的車傷是在左側邊,對方則是右燈下方轉彎處。

機車道直行被右轉轎車撞

機車道直行被右轉轎車撞

機車道直行被右轉轎車撞


急診簡單檢查後大多都是擦傷並無大礙 (X光正常)
前往派出所做筆錄,員警表示對方很有誠意有跟警察要我的電話要去醫院看我
做筆錄時我告訴警察並未看到他打方向燈,員警說對方說他有打 只是比較慢打?
隔了三天回診再次X光確認為尾骨骨折,且醫生說骨頭不會恢復。
開了診斷書休養一個月(我實際只休了四天 不舒服感減緩很多後開始上班)
至今 (04/24) 仍未接到、收到一句關心問候。
都是對方保險電話關心 (一通業務一通理賠員)
對方保險業務回覆通常這樣肇責是他們7 我3 ?

想問關於精神賠償可以求償多少合理?
(蠻不高興對方至今都未關心問候 還跟他們業務員說是我從後面撞他???)
很感謝家人幫忙照看孩子 尤其現在幼稚園期間還在皮的階段
當媽媽真的不配生病受傷阿
精神賠償—難

只能實支實付
去原廠修機車 要有報價單
去醫院診療傷口要有收據
受傷不便上班 要搭計程車 要有收據
如果有影響收入 都要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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