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的雜誌跟舊書,你會整理完拿去回收場賣?還是放路邊給阿婆撿回收??

隨便把東西放路邊,是亂丟垃圾。
隨便取走別人的東西,是偷竊。
真的要幫阿婆,自己拿去賣,把錢給阿婆?
緬梔花的芬芳 wrote:
...(恕刪)


我都拿去給資源回收車
放自己家門口,1-2小時內,一定有人收走。
看是什麼書,如果是像雜誌這種有時效性的閒書就整理整理整捆直接拿給回收阿伯回收。

如果是有用的資料類或文學類書籍,可以考慮捐圖書館或是拿去舊書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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