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一些瑣事
不得不去舊書攤買了本年份較新的六法全書來閱讀
裡面法條五花八門且密密麻麻
讀了兩週後出門
才發覺
現實與全書寫的是兩個世界
突然開始迷罔
到底該相信眼睛所見的
還是要相信全書的內容
因此
奉勸大家沒事還是多閱讀全書的好
看看一本正宗的「閻王貼告示」
很精彩的說
風中之塵 wrote:
六法全書 你也啃得下
六法指:
1) 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人民權利與政府組織。
2) 民法:規範人與人之間的私人關係,像是契約、婚姻與買賣。
3) 刑法:規定犯罪行為與應受處罰的法律。
4) 民事訴訟法:處理民事糾紛的法院訴訟程序。
5) 刑事訴訟法:追訴與審判犯罪行為的訴訟程序。
6) 行政法:規範政府機關與人民權利義務關係的法規總稱
不用讀全書,
一般人比較會用到的, 就民法/民訴, 刑法/刑訴; 其它小法視各人需要看
樓主若真的有官司或工作需要, 115上(九月)空大有開:
◎智慧財產權法 ◎法學緒論 ◎民事訴訟法
△刑法總則 ◎消費者保護法
法律問題, 一輩子都可能遇到, 略懂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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