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pei_ivan wrote:
當時屋主曾告知房子在921地震時因游泳池裂開被列為危樓但後來有公告撤消,主體結構絕對沒有問題,但事後得知當時蓋房子時因偷工減料以致地震後房屋結構受損,加上總樓層17樓的建築物緊臨茄苳溪,房屋公設佔用河堤用地,在納莉颱風過境時河水暴漲地基掏空,絕非屋主簽約前所說只是"游泳池"裂開那麼簡單,雖說後來有做結構補強的動作,但房屋是否能承受再一次的強震,精神上承受莫大的壓力,所以要求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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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UT 胖丁 wrote:taipei_ivan wrote:
再補一點:
政府機關查詢一下:附近有無液化紀錄,若有,那...基礎沒補強就真的堪慮了
國內土地有發生土壤液化的情況,是有案例可循;該等情況實屬天然災害的一種,政府的相關主管機關,都會將其列為管制!!!!基礎補強是一種延緩的方式,但液化程度嚴重的話=>建物主體理應不復在!!!...土體基礎,強度受損≠破壞啦,沒看到≠沒事啦,這也是結構工程跟大地工程最大的差異...聽說部分現場工程師也常吵這種事
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倘若有違公平交易之原則;可向地政司求取範本,再向賣方對證!!然而,若仍擔心牽涉專業問題無法應對,勞請如我之前的建議;予以處理!!
taipei_ivan wrote:
日前於桃園與某房屋賣主及其約定的代書簽約訂購了一間中古屋,因為是首次購屋,對相關的法律常識及專有名詞欠缺了解的情況下,未詳加了解合約內容及其真正含意,即冒然簽約,事後基於二點理由要求解約退還十萬元訂金:
1.當時屋主曾告知房子在921地震時因游泳池裂開被列為危樓但後來有公告撤消,主體結構絕對沒有問題,但事後得知當時蓋房子時因偷工減料以致地震後房屋結構受損,加上總樓層17樓的建築物緊臨茄苳溪,房屋公設佔用河堤用地,在納莉颱風過境時河水暴漲地基掏空,絕非屋主簽約前所說只是"游泳池"裂開那麼簡單,雖說後來有做結構補強的動作,但房屋是否能承受再一次的強震,精神上承受莫大的壓力,所以要求解約.
2,簽約前委托賣方約定的代書協助貸款事宜,代書告知中國信託有專案,可貸到約9成,年利率2.4%,並有前三年寛貸期之優惠,但銀行會評詁個人信用條件,決定核貸與否,因個人工作穩定加上信用沒有異常記錄,在代書解說後認為貸款應該不會有問題才下筆簽約,但事後代書卻告知中國信託金融政策改變不願承作該地區的房子,必須向其他銀行洽辦貸款,但只能貸到七成,其餘尾款要用信貨的方式,解決現金不足的困境,如此將導致個人經濟上沉重的負擔,因此才要求解約.進一步了解是因為該房子曾被列管,中國信託不承作,但以上在代書事先知情的情況下誤導,個人才上當受騙.(事後得知之前也有一位因貸款成數不足,不買而違約的買家)
基於以上理由本人向屋主要求解約並退回十萬元訂金,但屋主堅持按合約不買就是全數没收,沒有商量的空間,合約內容其中有"依現況交屋"等字,即免除了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但當初的含意原是代書聲稱房屋附家具和電器等現況,另合約有一條金融政策改變或因買方條件不符方面的問題,必須以現金繳付尾款,以及房屋買賣過程之糾紛皆與代書人無關等字
此房屋為地震後受創的房子,不易脫手,而代書為賣方原本熟識,加上賣方本身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其對法律的了解,合約內容大多保障了賣方,規避了責任,個人事先並未想過會有這些問題和糾紛,才簽下合約,個人合理懷疑這是個購屋陷阱,而現在賣方要求稅單核下三日內必須完稅並簽下尾款本票,不然就要以違約論處,並且已寄出存證信函.
在法律上的角度完全對我不利,請問我該如何才能要求解約,並要回訂金,有誰可以幫幫我???
我的信箱: taipei_xxx@xxx.com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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