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網路追追追
在下上星期去竹北跑客戶,停車後就收到了繳費單,可是業務說不用交錢,因為是私人的,真的嗎??
因為後來上網查了一下,好像要收費了,那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有沒有在地人說明一下吧 thx
cookiess46 wrote:
去年的網路追追追
在下上星期去竹北跑客戶,停車後就收到了繳費單,可是業務說不用交錢,因為是私人的,真的嗎??
因為後來上網查了一下,好像要收費了,那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有沒有在地人說明一下吧 thx
新聞最下面有寫要繳錢喔...
縣府表示,網路上的信件從頭到尾都是錯的,這些停車場的委外經營,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並沒有違法之處。
而在那篇文章中也有另一個連結說明的網頁,是連到新竹縣政府的網頁說明要繳錢...
http://www.hchg.gov.tw/xx/news/detail.asp?gid=010101&id=6999
我之前出差也有到那,在開單的是一個老伯伯,在開單的同時如果看到你會順便和你收錢,問你要停多久再先和你收,超過他會再回來開單...
我覺得啦,才2.30元的不要和他計較,繳了就算了,不然收到一張600還是多少的不就划不來,
要是你不小心拿回家了,短時間又不會再去那個地方的話,我記得他好像可以用劃撥的,
總之繳了吧...
沒多少錢不是嗎...
Rex_Huang wrote:
新聞最下面有寫要繳錢喔...
縣府表示,網路上的信件從頭到尾都是錯的,這些停車場的委外經營,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並沒有違法之處。
而在那篇文章中也有另一個連結說明的網頁,是連到新竹縣政府的網頁說明要繳錢...
http://www.hchg.gov.tw/xx/news/detail.asp?gid=010101&id=6999
我也看到要交錢,只是有看到新聞 中有一段 "昨天建設局邀相關單位研商,決由縣府出公文,爭取交通部許可,讓竹北市公所和監理單位連線,對未依規定繳費者,書面通知七日內補繳,逾期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罰款600元。" 讓我覺得很奇怪。
20 是小錢沒錯,但重點是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雖然公司可以報帳,但我覺得不該我付的,就不能要求我付,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還是說上面那段我的解讀有問題…
Sam-obile 懶人包 /tinyurl.com/a44xzgp
cookiess46 wrote:Rex_Huang wrote:
新聞最下面有寫要繳錢喔...
縣府表示,網路上的信件從頭到尾都是錯的,這些停車場的委外經營,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並沒有違法之處。
而在那篇文章中也有另一個連結說明的網頁,是連到新竹縣政府的網頁說明要繳錢...
http://www.hchg.gov.tw/xx/news/detail.asp?gid=010101&id=6999
我也看到要交錢,只是有看到新聞 中有一段 "昨天建設局邀相關單位研商,決由縣府出公文,爭取交通部許可,讓竹北市公所和監理單位連線,對未依規定繳費者,書面通知七日內補繳,逾期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罰款600元。" 讓我覺得很奇怪。
20 是小錢沒錯,但重點是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雖然公司可以報帳,但我覺得不該我付的,就不能要求我付,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還是說上面那段我的解讀有問題…
我想起來了,小弟有收過那張罰單...

就是因為想說小地方查的到我才怪就沒繳,想不到不知過了多久公司的總務就通知我有一張罰單...

關於您說的那一段我的解讀是...
因為繳費單寫的是委外單位,加上繳費單又很簡陋,繳費地點不多所以很多人都不繳,
所以市公所協請"警方"提供駕駛人資料,不料人民的保母為了保障人民的權益不便提供資料,
因此市公所轉由委請縣府出公文,爭取交通部許可,讓竹北市公所和監理單位連線調出資料,先以書面通知七日內補繳,逾期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罰款600元
而小弟確實想起來有繳過那600元...

我了解您的意思,
我曾聽過一句話"人可以為了200元打死一個人"為的當然不是那200元,為的是一個公理及正義及那一口氣,不過依整個流程來看並無不合理及不合法...
請想一下...
市公所因人力短缺所以委由外包公司來接這個案子(所以委外),委外公司在收不到錢的情形下和市公所反應(人家也要業績嘛,不然市公所會說廠商成效不璋),市公所了解實情後和警局反應沒結果再請縣府行文至監理單位請求連線,並訂定罰則...
這一切站在市公所的角度看來並沒有不對,
這是我的解讀啦,供你參考一下囉...
我住竹北.
竹北的停車費據研判應該是官商勾結無誤
有哪一個地方半夜12點還有收費的路邊停車位?
竹北的路邊.橋下停車格...半夜12點照收不誤
全台灣最積極收費的收費員在哪裡?
全台灣收費員最密集的地方在哪裡?
在竹北.
那些收費員騎著摩托車.橫衝直撞.
只要有人停車.立刻不惜逆向飛車.前來索費
其他地方的收費員只要開單就行了.反正一定收得到錢
收的錢反正是政府的
竹北的收費員個個甘冒生命危險.所為何來?
因為現金代表收入啊
而且停車格不夠多.他們可以自己劃喲
所以竹北的收費路段逐步延伸.越來越多....
反正竹北住的不是地主.就是園區新貴---都是凱子.不削白不削
我在竹北住了2年半.所有收費員都認識我.也知道我沒付過一毛停車費
而且我停車的時候一定會''順便'' 大聲勸阻別人繳費
但我沒收到過一張罰單....
這是公家的?
我向縣政府反應過.也有收到''將依法查辦''的E-MAIL.但不了了之
'' 縣府表示,網路上的信件從頭到尾都是錯的,這些停車場的委外經營,是經過法定程序通過,並沒有違法之處。 ''
我想縣府就是合夥人....
收費單應該改了.不敢再這麼明目張膽了
還好我手上還有一張舊的收費單.上面是一個女人名子的私人帳戶
以及一個假網址(號稱可以上網查詢的該公司網站.其實從來就沒有這個網站)
東森不夠力.我想找蘋果或壹周刊會比較有用.
有書、有筆、有肝膽‧亦狂、亦俠、亦溫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