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住在眷村
事情是這樣的!!
小妹於去年3月滿心歡喜的買了一台MARCH

並且於眷村口承租了一格停車格1個月1千
負責停車位的承租是一個甘仔店
停車位也只是在他私家地劃線而已
在上個禮拜小妹我出去到大約11點才回來
結果發現我的車位被停走了!
這我不介意只要你有留電話我都OK
重點是他沒留電話!甘仔店也關了!
我便無法的知那是誰的車子!!
所以我只好先把我的車停在路邊
在回家
拿...
擦擦筆寫在他的車屁屁!<我朋友說我太仁慈了= =>
我寫:私人車位請勿停車!!
一位住在我家的朋友則拿白紙寫私人車位請勿停車等等之類的!
拿透明膠帶貼在他的後擋風玻璃..
一直到隔天我聽我媽媽說那一位原住民很火大!!
我就聽我媽描述
他在眷村口大聲嚷嚷說:X!我只是停一下幹麻要貼!
他就一直在那嚷嚷這句話...
然後我媽出現了!
我媽說:你停一下是一個晚上啊?
他就很兇的對我媽說
我也貼一張在你的車上好不好?
然後旁邊的老伯伯就指責他說
你停人家位子還敢這麼兇?最錯事還叫那麼大聲!
之後他自知理虧就走了..
請問各位大大小妹這麼做...
是否不合理?
再請問...我是不是可以告他?or他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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