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以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的網站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deed.zh_TW
有哪位大大 能幫我看看 是否只要在我的作品 標注出這幾個符號 就已有其保護 還是要另行登記
感恩
著作權的精神, 是當創作者完成作品時, 就已經開始受到保護, 不因為作者本身有沒有宣告而不同. 但中間有個很重要的關鍵是: 您要如何證明您的作品是在某個時候由您完成的? 例如: 有人抄了您的文章, 您想告他, 結果對方反而辯稱: 是他先完成, 而您是抄他的!! 此時, 您要如何舉證您才是先創者? 而且您引用的證據是在法律上被承認的?

所以, 另外有一項制度叫做「文書公証」, 民間有文書公證人的單位, 當您的作品完成時, 可以拿去文書公証人那裡公証, 它會記錄下您來公証的內容與日期(目前公証費行情: 每次NT$500, 不限頁數), 而且這個公証是有法律效力的, 這樣您以後才可以證明是您先創作的.

至於您提到的 CC 符號 (Creative Commons), 那只是一種再授權的方式, 授權他人在您許可的範圍內重製您的著作. 但使用與不使用 CC, 與您受不受保護無關. 只是讓別人能預先清楚了解您的授權方式, 不必每次要引用文章時, 都要再向您取得一次授權證明. 相反的, 不使用 CC 反而讓您受到更嚴格的保護, 因為別人每次引用都要向您取得授權, 但用了 CC 就不需要每次都問您了.

CC 只是節省您的麻煩, 不是提高保護等級.

著作權的基本原則


著作權的保護是為了保障著作人的著作權益,由於其中包含了因為授權所獲得的實質效益,因此可以藉以鼓勵民眾創作,並且累積智慧而促進國家文化發展。著作權法的保障範圍非常廣泛,除了與出版業切身相關的語文創作之外,另外如:音樂、舞蹈、戲劇、美術、攝影、圖像、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等著作,共有十一類都在保護之列。

「創作保護主義」是著作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之一,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這一點與出版業另一項重要的權利「製版權」不同,製版權是由製版人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完成後才開始生效,而著作權則是在著作完成的同時便生效了,並且不論這個著作是不是被記錄於紙、光碟、錄影帶、錄音帶、電腦或其他載體上。「原創性」是著作權的另一項重要特性,只要是著作人自己獨立創作,沒有抄襲他人的作品,那麼即使所完成的著作與其他人的著作雷同,也不會構成侵害,並且與對方各自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又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以及「著作財產權」,詳細的規定可以參考著作權法第十一、十二條。簡單地說,著作人所享有的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作品的權利、於作品上表示姓名的權利、禁止他人不當修改的權利,著作人格權屬於著作人本身,是不能夠讓與或繼承的。

著作人所享有的著作財產權主要分為重製權、公開傳輸權、改編權。所謂的重製指的是將著作以印刷、影印、錄音、攝影、筆錄等方式進行複製,例如所出版的圖書、電子書、教學光碟等。公開傳輸則是指利用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通訊方法,將著作內容向公眾傳播,例如電影公開播映、公開演出、公開展示等,以網際網路為例,則包含了常見的轉寄電子郵件、將著作上載於網頁中。


以上資料節錄於2004年10月18日「多元授權‧多方獲利—出版新思維」座談會。
版大您好,

我是mobile01 新人
看到版上不少人自己作手機的布景主題
我也想試著自己做做看
但是又怕使用的照片會侵犯著作權或肖像權

請問一下
使用一些別人放在網路上分享的動漫圖片
會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ps.抱歉, 因為不確定應該要在哪邊詢問,
所以這個問題同時post在兩個地方
不是灌水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