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上次減薪之後,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76529&r=3&last=8182115公司的業務還是沒有好轉,所以老闆娘又再次提出減薪的策略,可是這次我不打算再接受了,因為這樣實在差太多,連房貸都快繳不起了!請問我該如何做?我曾經聽說如果不接受資方減薪,可以要求資遣,是真的嗎?資遣費計算基準是以過去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嗎?又,這種情形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又該如何申請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