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當兵前被上一個老闆給很積歪的解職
所以呢~我去bsa檢舉他使用盜版軟體
然後我就去當兵了...

這件事我根本也忘了
bsa的律師也沒有再聯絡我

但是我今天接到我弟的電話
說我有一張桃園地方法院的證人傳票

請問一下這是啥?
我會被抓去關嬤?
我只記得我當時跟bsa講說
我有看到哪幾台電腦有用盜版軟體
然後據說他們就烙了一票檢察官去搜索
據說發現的東西也不多
bsa的律師本來跟我說他們會和解
阿怎麼會告起來~XD

我這樣會被關嬤?
文章關鍵字
"證人"傳票~
應該很少有證人要被關的吧= =..
應該是要你出庭做證說他們有用盜版軟體吧~
你可能要跟前老闆硬碰硬了...
這樣他就知道是你檢舉他
證人 傳票 就是叫你去當證人的!!

互告的雙方都會在現場,你去了 應該會先請你具結一張 證人結文
就是拿張紙唸出聲音說 (因為法庭內會錄音 )
本人某某某 因為什麼案子 案號多少 為??事件案件作證

當據實陳述 絕無匿 飾 增 減,......如有虛假願受偽證之處罰

....................................然後簽名!

接著就是開始問你 看到的事情 就坦白的說就行了

不過回答問題 要說出清楚的 你再哪一天(幾號) 什麼時候(幾點)
跟誰(說名字) 在哪裡(確切地點) 看到什麼事情....
要詳細的交代,不能用大概 好像,大約怎樣....

如果不清楚就說不清楚,這個沒什麼知道多少說多少就是了.

然後問完之後 會有證人旅費給你,可以拿去服務台領錢 500多元起跳

當然你真的有事情 可以照上面電話跟法院請假,如 生病 或是 真的無法到場的情況 就沒關係!
你可以戴著你的的科博文頭盔出庭當證人! 還可以變聲不會被認出來唷~~~
paulpro wrote:
話說當兵前被上一個老...(恕刪)


出庭有車馬費拿喔

geminiBoy wrote:
證人 傳票 就是叫你...(恕刪)


此大
巷子內的



作證人是義務
樓主不可無故不出庭喔
莫札特的奏鳴曲
paulpro wrote:
話說當兵前被上一個老...(恕刪)


證人不會被告

除非你的傳票有附註"被告"

--
不知道你的是"地方法院檢察署"還是"地方法院"的傳票

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的話 就是檢察官調查要你協助釐清案情

---

一般來說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那裡

都是有被檢察官調查偵結以某項罪名起訴 案子才會到法官那

假如是地方法院傳票

也代表你的前老闆 可能會面臨民事求償 或 有期徒刑(看案情輕重 也許易科罰金)

出完庭要記得去領証人車馬費..我記得好像500塊新台幣,

感覺還蠻好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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