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要向那個單位檢舉

需要那些事證呢???

要以什麼為標準呢?


可以先行錄 下噪音 下來嗎??
感恩
文章關鍵字
工地 , 營業場所 , 婚喪喜慶 -----> 向當地環保局檢舉 , 他們會派員量測分貝

一般住家 -----> 樓主直接撥"110"請波麗士勸導
我愛Ballack wrote:
工地 , 營業場所 ...(恕刪)


一般住家是否有限時段?
不太記得是幾點後了
家裏每到假日附近的人家就會飆卡拉OK...
卡拉ok?
法令還沒過啦

非持續性噪音要找當地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6/11/09 04:09 記者 林倖妃/台北報導

鄰居唱卡拉OK,聽得人頭皮發麻卻沒法度?隔壁裝潢電鑽聲穿腦也只能忍耐?
環保署昨天公布修正噪音管制標準,過去須連續量測八分鐘以上降為兩分鐘,即日起,
家庭式卡拉OK、公園老人會等若再毫無顧忌高歌,會被罰三千到三萬元。

環保署表示,過去陳情最多的就是家庭式卡拉OK,以往噪音管制量測時間至少八分鐘,
持續超過標準才能開單告發。但一首歌多半三到四分鐘,有官員打趣說,連「王昭君」
這麼長的歌也不到八分鐘,民眾唱完一曲多半會暫停一下再唱,因此很難符合取締標準。

此外,選舉期間集會遊行大肆咆哮,或選舉廣播車滿街跑;公園內聚集唱歌跳舞,
老人會唱卡拉OK等,都以擴音器大聲放送,也都不易取締。環保署坦承,頂多是好言相勸。

噪音管制標準修正後,環保署表示,今後量測噪音只要連續兩分鐘,噪音量都超過管制標準,
就可直接開單告發。一首歌從頭唱到完,兩分鐘綽綽有餘。

集會遊行時,縣市環保局最常遭遇的問題是,法令要求必須在距離擴音設施三公尺範圍量測,
但集會遊行時群眾情緒大多非常激動,執法人員在距離三公尺處測噪音,可能引發反彈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現一併放寬為「三公尺以上」範圍,噪音過大連續超過兩分鐘就違法。

都會區體會深刻的裝潢施工噪音,今後都列為「整體音量」管制,以符合民眾實際感受,
依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上述新聞內容,只限上班時間,下班後請打110,只是勸導而已。

最好還是將噪音錄起來,再大聲的放給對方聽!
請找法條,法令
有時新聞只是報導草案,那是還沒通過的法令
我家昨天才發生類似事件

甲鄰居因為週末跟朋友在聊天說笑的

但一直都很大聲

乙鄰居因為太太懷孕

而去叫甲鄰居安靜一點
(當時已經晚上11點多了)

結果反而被嗆說週末都不讓他們放鬆
(我猜他有喝酒)

我在旁邊看到真想去打抱不平
(但我只能在心理替乙鄰居叫屈)
(討厭自己這麼膽小)

最後乙鄰居然還跟甲鄰居道歉

乙鄰居是看在彼此是鄰居的份上才會好言相勸

但是甲鄰居卻一點都不領情

反而理直氣壯的

到底這社會是怎麼了

大家都不會設身處地想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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