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可以把證據親自交給檢察官嗎?

我是原告 因為上次要給檢察官地證據CD 忘了帶 所以她叫平信我寄給他

但是我擔心中途他沒收到 所以想親自拿給他

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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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掛號信存證,免的檢察官收了被告紅包,把證據吃掉了
親自給檢察官的話 應該只有當庭庭呈

建議使用「雙掛號」會有回執可為證
一般會附上一份陳報狀,陳報檢附證據

或是 陳報狀(加上證物),到法院遞狀,
會直接在書狀上蓋收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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