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消費券拿去消費...有營業登記統編的店家..拿到消費券的店家要如何換現金?是去銀行換現金?會被扣%嗎?

如果是實換等值現金..那我就看親朋好友的有要現金的..叫我公司小妹去銀行換現金不就行了?

台灣中小企業這麼多..應該沒有人不認識有開公司的吧!

這樣也不用去拍賣套現了~

唉...這樣不是浪費印製的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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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消費券拿去消費....(恕刪)



換現金很容易的,扣%目前得知不可能,因為實際上消費券就是現金,所以我打算換現金拿來繳地價稅
即使帳面上你可以找到店家套現
請不要忽略營業稅的存在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我問了一下我的會計師,她說公司拿消費券去銀行換現金,年度報稅時也要開立等值的發票申報,

也就是收多少消費券=銷售額,如果是義務幫人家換,公司還要負擔所得稅,要繳25%,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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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八爺 wrote:
我問了一下我的會計師...(恕刪)



那更簡單,稅的問題
要是我去某家可以退貨的店家用消費券買東西,
不小心因為某些因素退貨了,
店家卻退給我現金,
那算不算套現呢?
種田養山羊去~
貓八爺 wrote:
我問了一下我的會計師...(恕刪)


這樣很奇怪?..那如果是正常收消費券的..他應該在收消費券已經開了發票了...

國稅局怎麼會知道我一張發票是收多少消費券?多少現金的?

如果年底還要再開等值消費券了發票...不就5%營業稅金要繳2次?
print wrote:
如果年底還要再開等值消費券了發票...(恕刪)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若是正常買賣收消費券時當然就要立即開發票,每兩個月報稅時就申報了,這是沒問題的,

我是指若公司私下收消費券換幫人家現金,在每年交所得稅時就會出問題,

實際銷售額(有開發票)+私下消費券兌換額(沒開發票) =\ 申報發票金額,

稽徵處一定會有一筆公司兌換消費券的金額,也算在公司收入內,

公司就會被稅捐處抓包了,有逃漏稅嫌疑,你又要去多開發票補足金額,

我指的是這個,不是說年度再開一次發票,當然是分月開出,但公司就因此增加所得稅啦

若是你公司常常開發票給客人,當然可以做帳到OK的啦

PS.公司的所得稅是25%,不是5%喔,很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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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shin wrote:
要是我去某家可以退貨的店家用消費券買東西,
不小心因為某些因素退貨了,
店家卻退給我現金,
那算不算套現呢?...(恕刪)

我覺得店家也沒那麼笨吧
要是我是店家.好一點的話,我會退給你消費卷
要是壞一點或使用期限已過,我會退給你禮卷
反正這筆錢妳遲早還是要到我這花掉的
貓八爺 wrote: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若...(恕刪)


那如果我公司開的發票金額大於兌換消費券的金額

國稅局怎麼查的到私下兌換的消費券~
我可以說是人家拿消費券來消費的~不是拿現金(事實上是收現金)...這樣就不用補開發票了 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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