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消費券拿去消費...有營業登記統編的店家..拿到消費券的店家要如何換現金?是去銀行換現金?會被扣%嗎?
如果是實換等值現金..那我就看親朋好友的有要現金的..叫我公司小妹去銀行換現金不就行了?
台灣中小企業這麼多..應該沒有人不認識有開公司的吧!
這樣也不用去拍賣套現了~
唉...這樣不是浪費印製的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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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底還要再開等值消費券了發票...(恕刪)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若是正常買賣收消費券時當然就要立即開發票,每兩個月報稅時就申報了,這是沒問題的,
我是指若公司私下收消費券換幫人家現金,在每年交所得稅時就會出問題,
實際銷售額(有開發票)+私下消費券兌換額(沒開發票) =\ 申報發票金額,
稽徵處一定會有一筆公司兌換消費券的金額,也算在公司收入內,
公司就會被稅捐處抓包了,有逃漏稅嫌疑,你又要去多開發票補足金額,
我指的是這個,不是說年度再開一次發票,當然是分月開出,但公司就因此增加所得稅啦
若是你公司常常開發票給客人,當然可以做帳到OK的啦
PS.公司的所得稅是25%,不是5%喔,很嚇人
偉士牌修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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