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上班族]如果死神給了你"三三原則"你會怎麼利用它?

如果某天你因意外掛點了
死神念在你心地善良 特赦給了你49天的"三三原則"

1. 選定你要想附身的對象(男女不拘,但49天內固定一位)
2. 每天可以任選時段,利用他的身體做自己的事3小時。
3. 你只能在那個對象方圓3公里的範圍內活動。

唯一限制:
不能拿他的身體來"殺人、放火、搶銀行"

如果是你,你會想附身誰?
會想做些什麼事?
蔣大.......
第一件事情砍你文!!封你帳

在把之前被關的人全放來!!
如果自己都不能重視跟尊重自己的帳號跟發言,那又怎麼期待別人尊重你?
找個美女,洗澡洗三個小時.
fantasizecyc wrote:
如果某天你因意外掛點...(恕刪)



我會跟死神說:限制太多 沒誠意! 你還是給我各痛快吧!!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大都沒發現死神的漏洞嗎?
既然沒有限制對象
先附身天帝把死神給.....

這樣還需要想要怎麼利用嗎?
(我說著玩的~不要劈我阿~)
calvinwooo wrote:
先附身天帝把死神給.....


給怎樣?
不能殺死神

當三小時的死神然後放過自己? 那就不能玩333啦


我想我會先附身上帝玩玩上帝的神力
4gaypau01 wrote:給怎樣?不能殺死神 ...(恕刪)

死神的法力大不過天帝吧...
駁回...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要說我目前的遺憾嗎?

窮苦宅男 唉

可以附在南佳也身上49天應該死而無憾了...
不管啦 我要當49天 每天三小時的上帝

這三小時我可以把我想要玩的東西叫到我三公里內的範圍裏面讓我玩

先把yoyo台的所有水果姐姐先叫來玩一下
嗯~這個問題,
我看三個小時不夠我用
不過我應該只會想再回到我自己身上吧
把沒交代完的是交代完...

*應該會嚇到很多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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