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無情資遣,卻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該怎麼辦?

我是台中科學園區的一個苦命基層

最近因為景氣不好,公司手頭上也沒有接單,已經陸陸續續要求很多員工寫"離職申請單"

以補貼一些資遣費(3000塊....)為由,行裁員之實

某天開完早會後,我和另外一名員工就被叫到辦公室,主管說因為我們表現不佳(藉口?)

要求我們先自己填離職申請單,我問他,那公司會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他回答也很妙,你們還沒滿試用期,怎麼會有那種東西,再說,公司從來沒開過那種東西

我叫想到之前我一個朋友是派遣的員工作一個多月被裁員都有了,怎麼可能我們滿三個月還沒有?

我們就不寫離職申請單,後來公司當天就馬上叫我們請假一週,出去後我們先去中科管理處填申訴單

這禮拜五公司會叫顧問(是談判專家嗎?)跟我們談

我想請問大家,該怎麼保障自己的基本權利呢?我們都做滿三個月,沒有無故曠職,之前公司加班還有錢

現在都轉成補休假,還說我們不配合加班就會先被裁員.....真是一整個無言
文章關鍵字
為什麼你這間公司這麼不厚道呢?
給你個"非自願離職證明"去申請失業補助會怎樣嗎?
現在的公司越來越霸道了..
樓主 加油 爭取自己的權益!! 然後上來跟大家分享經驗談!!
直接去申訴比較快...
反正都要離職了...也不用care那麼多了
至少無愧公司就好了..
勞基法上是沒有試用期的規定的,
只要你們確定你們勞保是加保中,
千萬別填自願離職單,
請公司發給你們非自願離職證明,
以及資遣費.

反正公司都已經打算搞小動作了,
(如果你們當初填了離職單就有裡說不清了)
你們又何必客氣,
反正只要記住你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及資遣費
就對了,
不過工作年資只有幾個月資遣費也沒多少,
個人建議是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就好了
沒什麼好談的。資遣就是資遣,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不照做就去勞工局舉發。都是法定的義務,有什麼好談的?
Dave5136 wrote:
沒什麼好談的。資遣就是資遣,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不照做就去勞工局舉發。都是法定的義務,有什麼好談的?

直接舉發+1
公司已經無情無義, 再談只是被軟土深掘......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直接去勞工局加一
clive wrote:
直接去勞工局加一...(恕刪)

說難聽一點, 這種公司早就想好了:

願意被欺負的人直接簽約不給錢

不願意被欺負直接去勞工局的人直接給錢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據以力爭,去勞工局檢舉,誰說小蝦米不能對忼大鯨魚。
倒退嚕 wrote:
為什麼你這間公司這麼...(恕刪)


因為公司資遣員工必須有合理的理由,
若是以縮編為理由,在一定的時間內不得再申請新進人員的加入,
若是以不適任為理由,則必須向勞工局提出合理的報告,
大規模的裁員對公司的形象更是一大損傷,

簡單來說,
你自己走了,公司可以不用寫一大堆報告....
公司請一群人走路,就會有寫不完的報告....

這也是為什麼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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