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站前店16號後結束5000送500活動後..打著刺激消費的名義..全省新光三越自12/19起到1/04同步5000送500活動加碼..16號拼他最後一天拿了一張500的禮卷..昨天想到信義新天地用掉..發現禮卷限站前店使用..拿禮卷消費又不能累積換禮卷..幹嘛要降限制..我知道各店可能要算自己的業績..但同樣是新光的禮卷..這樣限制太機車了吧?!那是不是花錢買的禮卷也會限定分店使用呢?!
liaokw1225 wrote:繼站前店16號後結束...(恕刪) 買的禮券是花錢買的..對百貨公司而言是如假包換的現金..當然每家店都可以收但送的券不同..雖然新光三越是一家公司..但各店的業績是分開結算的站前店送這個券他就要去跟廠商談收券作業績加抽成..或是作折扣降抽成而一般而言百貨公司不論作折扣或是送券活動都是會降低自身毛利率的所以信義店的店長就不太可能為了幫站前店衝業績而去收他的券當然也有可能例外啦..以整體百貨公司的高度作考量的話是有可能跨店收券的或許你可以打客服專線去建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