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人去高雄,在綠燈情況下要左轉車子在靜止情況下 被直行的摩托車撞到我們有錯,因為車子滑行的太前面結果那為小弟起來就一直罵說"你們有車就了不起嗎?!一些五四三的"聽了心裡實在不是很好過(呈述我媽的話,當時我不在場)(明明就是騎士自己騎很快沒看到車子撞到,不知道車禍跟有沒有開車有關係嗎?)
patrick0908 wrote:四輪的綠燈左轉...那兩輪的衝快車道?還是四輪的直接從有分隔島的機車道要左轉?除非是汽車行駛在慢車道,不然汽車左轉要A到機車,就是機車騎到快車道了.... +1不是樓主太靠右就是機車太靠左誰對誰錯不是只有一方說的算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現在的車禍責任認定比較偏向路權觀念。以路權來講的話,直行車是比轉彎車大的。也就是說,就肇事責任來講,你們家的車子會比較大一點,再加上對方是騎機車的,如果有受傷的話,是可以提出意外傷害的告訴的,這種事情還是趕快息事寧人比較好,記得簽和解書,以免夜長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