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公司星期六要上班不說,平常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看的到休不到的年假以往還可以換錢,最近因為不景氣,公司宣佈以後沒休完的年假不會再給錢了。
但是丟出去的假單常常都會被退回,理由常常就是刁難沒有代理人等等..
還會放話說最近要裁員,白目的人優先考慮,意思就是丟假單的人優先考慮。
但是整間公司幾乎是家族企業,有親戚關係的人都掌權,這些人反而不受管制,為所欲為。

違反勞基法的公司可以匿名檢舉嗎? 不過檢舉了好像也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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