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懂法律的網友們一個問題,

如果我將在展覽會場, 或公眾場合拍到的show girl相片,
不是放在公用相薄如Flickr, 而是以收費的方式讓其他網友觀看, 並且有要求他們僅限於觀而不能作其它用途, 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

先謝謝各位的答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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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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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露點的照片嗎?

哪一個笨蛋要花錢去看啊? 露點的都沒人要花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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