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懂法律的網友們一個問題,如果我將在展覽會場, 或公眾場合拍到的show girl相片,不是放在公用相薄如Flickr, 而是以收費的方式讓其他網友觀看, 並且有要求他們僅限於觀而不能作其它用途, 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先謝謝各位的答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