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從小就不知父愛為何我爸爸也沒有盡過他該有的義務與責任也在外面欠了很多錢總之就是一個很糟糕的人(甚至跟國小時的我借零用錢)我等於是沒有爸爸的人我媽也跟她在10多年前離婚了小孩都跟媽媽而他也在外面有私生子跟家庭現在我擔心的事就是他會不會來擾亂我們家因為聽說他最近常喝醉酒抱怨我們小孩子不孝我除了等他掛要拋棄繼承以外現在我可以脫離父子關係嗎?實在很怕他來弄我告我遺棄什麼的請教各位兄臺了~~
小弟就所知的來回答一下現行民法上沒有所謂的斷絕父子關係每個人都有一個「法律上」的父母 (如果真的是那種「父不詳」 出生只有媽媽的才算例外吧)不過原po應不是這種情形所以您法律上的爸爸就是跟令堂離婚的令尊想要現在就跟他斷絕掉法律的父子關係目前只知道這兩條路:一、找別人收養你不過這個會讓你跟本生父母的關係「都」斷絕掉也就是你法律上的爸跟媽都不是現有的令尊跟令堂二、令堂再婚這個小的就有點不確定因為腦子裡裝的範例都是父母有一方死亡的(此時本來法律的父母就不存在其一了)現在令尊還活跳跳的這部分有沒有問題就不曉得了版主不妨去法院繞繞印象中上課的老師說法院有法律系的替代役可以諮詢您可參考參考
silentdv wrote:我除了等他掛要拋棄繼承以外現在我可以脫離父子關係嗎?實在很怕他來弄我告我遺棄什麼的請教各位兄臺了~~...(恕刪) 很抱歉,父子關係不能脫離,除非您被他人收養但是有關遺棄的問題法律上是規定如果他沒有收入無法自行生活,你們所有的子女就有義務共同扶養他但是扶養也不是要什麼就要給什麼的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他如果沒收入,你們子女一個月合湊17280元,然後匯給他,就好了扶養沒有限制一定要住在一起給錢是能夠符合法律的最低要素
DOS6.1 wrote:可是這樣的話對小孩會不會太不公平20年沒看到人第一次看到每個月就要給17000...(恕刪) 這沒有辦法,因為法律就是規定有扶養的義務至於是不是17280元,當然是可以商議的只是在於「要有多少錢才有辦法過活一個月」的考量罷了當然如果父親名下還有些財產,或父親有收入且可以自理,這17280元也是可以免除的還有原PO有提到父親有另外成立家庭,那他之後生的小孩一樣也是有義務撫養的比如原來生兩個,後來又生了兩個,那分母就變大了,一個人負擔1/4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