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和女友到某間店吃完飯
付帳時拿出200元消費券
店家先拿起來看一看,再摸一摸
然後就說"先生,你這張浮水印有問題,我們不收"
哇哩吶...暗!!
老子拿的是貨真價實馬政府發的消費券
店家現在的意思是我們拿假的囉?...
若不想收可以說不想收,這樣太羞辱人了!
請問哪裡有申訴管道...?
請大家提供,謝謝,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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