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現新版費率自民國98年起至116年止由7.5%偷漲至13%

政府負擔1..其餘由雇主跟勞工7:2負擔
行政院偷偷的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製成調漲表單夾在附件)

以後就不必通知調漲

這是啥鳥政策
大家有發現嗎?
看了之後就覺得政府就是欺負勞工?
政府宣導廣告都不提
這就是台灣的政府嗎?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提出來看看會不會引起討論
dada2006 wrote:
行政院偷偷的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製成調漲表單夾在附件)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