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NB製造與品牌不敵台灣,竟以專利攪局,是無俚頭或台廠學習典範?

南韓筆記型電腦(NB)產業最重要的3家製造廠三星(Samsung)、LG和三寶,2005年的NB代工總量最多100萬台,自有品牌銷售總量不超過150萬台,台灣倫飛和藍天加起來的代工總量便超過100萬台,甚至不用神基或志合出馬,華碩(ASUS)自有品牌NB 2005年挑戰200萬台,更遑論將輕易超過500萬台的宏碁(acer)。

在製造與品牌完全不敵台灣廠商的情況下,三星和LG卻還能以專利侵權手段讓台廠費心思和資源與其對壘,這究竟是南韓NB業者的無厘頭策略,還是台廠應該學習的典範?每次聽聞三星再度針對台灣面板業祭出專利訴訟,總不免替台面板廠捏把冷汗,畢竟三星在面板產業是大哥;但是,聽到三星要主導全球NB製造命脈的台灣NB業者支付NB專利技術權利金,只能以不禁莞爾形容,更何況三星現在還是華碩的代工客戶,LG也訂單交給華宇。

三星宣稱擁有超過1,500件與NB、PDA和其所謂新世代PC的專利。LG認為其掌握和PC相關的專利超過2,000件;好像全世界的專利都是屬於韓國的。

很明顯的,三星和LG搶代工訂單沒有台廠先賠錢接單再想辦法降低成本的本事,在自有品牌市場又不懂如何在品牌策略和通路操盤,產品線規劃與整體佈局也不夠完備,但卻不能眼睜睜看著NB大餅完全掉到台廠口袋,容易無限上綱的專利侵權當然成為武器。不過,萬一,三星和LG的「亂槍打鳥」意外奏效呢?台廠該如何因應?只是付錢了事?

廣達、仁寶、緯創、英業達、華碩不應只是聯手提出抗辯未侵權,更應繼續合作「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南韓業者的策略收為己用,大家一起將各自的專利相互授權,再聯合出征,看看三星和LG有無侵犯「台灣NB產業的專利」。

這叫做以戰止戰,總不能一天到晚花力氣應付出局的競爭對手的騷擾,不是嗎?

電子時報去年底的新聞,相對於現在來說已經是7~8個月前的舊聞了
引用人家報導最好註明出處.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網路新聞及文章這麼多, 不懂的消化及判斷, 就隨意轉貼,
不知你用意為何?
「專利」原本就是科技業競爭的手段之一, 台灣廠商自己不懂得運用專利保護自己的利益, RD人員懶得事前花兩三天時間做「專利檢索」來比對自己的想法, 又不事先預做「迴避設計」, 偏要等到產品上市踩到人家專利了, 才等人家來告? 這都只能怪自己又懶又短視, 還能怪誰呢? 當初 IBM 就是靠 10 年累積兩萬多件美國專利, 全球各國總計超過 4 萬件專利, 才達成稱霸的大業. 建議看看這篇:

郭台銘用「專利地雷網」獨霸市場

自己持有足夠專利的公司, 才夠資格叫科技公司; 若自己沒有能力產出專利, 那跟傳統製造業有何不同?....報紙記者對專利的意義一竅不通, 我們讀者不必跟著記者起舞; 如果記者事先知道鴻海是以「每年」 8,000 件專利為目標的話, 就不會被 LG 才區區 2,000 件的專利給嚇倒....
以上的回覆還是你的比較有建設性
給你加個分

u9207008 wrote:
以上的回覆還是你的"""比較有"""建設性
給你加個分

被人家更正錯誤,應該趕緊承認,然後改過來吧?
轉貼就是轉貼,人家告訴你

轉貼應該要註明出處

就叫沒有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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