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新聞說失業補助延長1年但補助的經費是全民一起分擔是有確定要實施嗎那為什麼本來就收入不多又有貸款要繳只是因為沒失業就要拿我們的錢補助他們有收入沒失業的人也並沒有比較好過那民間企業都不需要表示一些什麼嗎後年好像房屋稅跟地價稅又要漲終於領了自己的錢消費券要慢慢吐還回去了對不起我的想法比較自私但他們失業我為什麼要幫助他們我一個月不吃不喝就要3萬多的負擔我貸款繳不出來小孩這個月又要生了那....誰來幫助我能維持基本生活
政府想做人情就讓他去做全民分擔?你有感覺到你的錢拿去幫他們了嗎?還不都是政府拿財政赤字去幫的至於政府怎麼去回收那些錢我想對大多數人來說也不會有啥影響吧大部分都是選舉拿出來鞭執政者用的所以...就不要計較了嘛...況且有貸款也是自己在享受不能要求別人幫你什麼吧
政府有要照顧需要幫助的人民之義務,這就是先進國家的做法而國家大多數經費當然是從各項稅收來取得,這也是無庸置疑的做法難不成你希望台灣就像其他較落後的國家一樣,放任人民去上街乞討與自生自滅??另你怎知這失業補助沒幫到你家族中的其他成員?或著改天你也可能真的需要?如你從這些觀點去想,你心裡應該就能平衡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