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7/14我在美容spa中心購買了美容產品,共62500元/分24期/每期2604元,過程中有簽合約蓋手印(內容與行政院–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一樣),也簽了仲信資融的分期申請單,但店家當下說產品無現貨,要我等,等了一個月,產品都尚拿到。
(而我之後查了才知道,這是假分期真貸款…業者都說是跟銀行分期)
107/8/20我到店家申請解約,我告知店家,請他們把資融公司撥款給他們的款項扣除5%解約手續費後退給我(依照合約內提到第十一條實施前,消費者在任意解除契約:已收取之費用扣除解約手續費後退還於甲方。解約手續費,係指本契約價金總金額之百分之5),但店家告知我,解約是要付20%手續費(約12500元),他們沒有再退費給客人的,並說他們要詢問老闆才行
107/8/26店家告訴我,無法把款項退給我,要我去對仲信資融解約,而不是對美容中心,並拿著當初簽的合約,指著「第九條(付款方式):甲方得全額預付或依課程進度分期給付對價。如全額預付之折扣率應載明,並不得高於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告訴我這一條裡的百分之20,是解約手續費(含利息+產品的虧損+解約金)。
我說:第九條裡頭寫的是付款方式耶?全額預付的折扣不得高於20%,我是要跟你們解約,而不是跟仲信啊!而且上第十一條就是寫你們要扣除5%並將剩餘的錢退費給我!你們合約沒有寫到解約要付利息、還要負擔你們叫貨的虧損啊,我只按照合約上寫的走,不然合約簽來幹嘛的?你們沒寫的部分為何要我付,我們也沒有口頭約定啊?我還有拿去問過律師欸
店家說:這條就是有提到啊,合約內也其實都有寫到,這都話術啦,這是衛生署發給我們的定型化契約,只是因為定型化契約內容太過文言文
(中間還跟我扯談他朋友也是到別間醫美買14萬解約也是付20%,還說不可能把資融撥款的錢退給我,說他有朋友問過律師/消保官,答案就是不可能退,而且退的話還要扣利息+產品的虧損)
我真心覺得在鬼扯。
最後我堅持:合約內容就是沒寫違約金20%,我最多只願意付你們10%,另外上面也沒寫不能退錢!也沒寫說要扣利息跟你們的虧損!
店家被我搞到快瘋掉,最後就說,要去問他們老闆,所以我又要在等一次他們老闆的答覆
請問各位美女,有遇過相關的事情嗎?
「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真的有寫到解約需付20%解約金嗎?我看就是沒有,諮詢律師看也說沒有,但業者一直鬼扯,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