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規定了,但好像沒被當一回事的「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

勞基法裡沒被當一回事的法條可多了…
真的!
公司會仗著反正你不做後面大有人在的氣勢壓榨...
在台灣很難會有~~

不過在中國的工廠裡還真有,
早上員工把小孩帶到工廠裡的保母室,保母室裡有專門人幫忙照顧小孩,
然後員工就可以去上班~~

iris.tw wrote:
無意間發現性別工作平...(恕刪)


鴻海都不知道有沒有了勒= =

更何況是中小企業 我知道南部的豐泰有啦...
還是有某些公司有,
科技業的話
據我所知,
智邦有。
真的好扯喔…跟本就是寫好看,沒人理也不落實的法規。
外部連結

看到也蠻有興趣的,查了一下,台北市的設置比率95%以上,晚點來問問看我所在的縣市有沒有好了
得之, 我幸;不得, 我命。
設施的意思...該不會是有一間鋪地毯的小房間而已吧......
如果都可以有保母來看小孩,我就沒機會早點下班了啊,也是不好的。哈哈哈
同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也規定不能紅燈右轉 但大家就是愛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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