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mighty33 wrote:沒聽過跟客戶要年終的...(恕刪) 硬要講勞資關係的話,家長是雇主,保母是員工.雙方簽有勞動契約(不含勞健保), 也就是拖嬰合約,一切按合約條件行使.有執照的保姆, 薪水、年終都在契約書上寫的一清二楚,要談條件簽合約之前就談好,簽了就按合約, 沒什爭議.不要以為付錢就是老大, 保母也可以不接案件(baby). 保母接case之前也會評估家長是否小氣,愛計較, 而且愛計較的通常會找到品質差一點的保母,因為保母也有工會, 會互通訊息, 太差的家長會被列入黑名單, 所以只好找到品質差一點的保母, 因為品質差一點的保母就是不太容易接到 baby, 只好放低身段不挑家長.這是市場常態不用太震驚.
這個沒有合不合理,只要您覺得不合理,就不合理,您覺得合理就合理....。建議還是會一哥拉......因為這一種保母...無言難道人跟人再起,都只有為了錢嗎.......或許是,因為這個社會生病了......
想當員工領年終就得按照一般規矩來吧!交日報表、每個月檢討績效、季考核等等...我想社會上一般都是這樣在評估員工的,當然年終也都是這樣來。如果只因為工作內容不同就可以規避,這樣那些經由上面正常的工作檢討程序的都領不到年終情何以堪?工作都有其專業,不能因為照顧的是小孩,所以年終就可以直接索討吧!自立門戶當保母照顧小孩,也是一種工作,也是一種專業當然不能否認,但是被照顧的標的生病的時候是否可以檢討績效呢?親愛的保姆跟付錢的爸爸媽媽是否也該比照辦理?要跳脫這樣的雇主與雇員的規範,又要享有三節、年終的福利,真的大家都認為是公平的?那今年沒領到年終的人你們看得下去?我認為包個紅包幾千塊無可厚非,小孩被照顧的好多給一些也無所謂,但是講明來索討,實在是看不下去。
感謝各位的意見.小弟在此再解釋清楚一下,為什麼我會對保母要求一個月薪水獎金如此反感:1.我的小朋友去年10月因嗆奶意外,曾住在醫院兩個多星期,該月保母費,保母口頭跟我們說,那就小扣2000就好.聽完當場很想飆三字經! 因當時仍心繫小朋友,對保母要求也就算了,沒跟她特別爭論.2.從去年12月開始,又告知她因晚上要上進修的課,變成要晚上提早去接小朋友...問題是,保母費依然不變...是我們太好講話了,還是怎樣,感覺這保母越來越得寸進尺...3.原本只想給她1萬紅包就好,沒想到居然敢厚臉皮開口要求一整個月薪水...真讓人很無言! 捫心自問,不是付不起多一個月薪水,況且聽到大多托育經驗例子,大多是保母配合爸爸媽媽上下班時間接送小朋友,而是這保母的表現跟態度,我看能接受的父母應該沒幾個才對.至於帶小朋有的品質,我倒覺得普通,沒什麼特別.保母有婦科護士證照,應該是為了拿保母證照,最近狂上課.與保母無紙本協議. 年終部份,當初也只有口頭約定,但並無提及一個月年終這件事. (看心意啦! 隨意啦!)光以上三點,讓我決定在年後換保母了!